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49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高校,由商丘市政府举办,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校位于商丘市归德南路与张巡路交叉口,东临日月湖商务中心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347.12亩,校舍建筑面积11.8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0万册,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千余套,价值2000余万元。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育人为核心、教学为根本、科研为基础、学科为龙头、人才为关键、特色为法宝”的办学理念,突出特色、坚守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育人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内涵建设,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优质师范类专业的基础上,努力打造应用型综合性高等院校。
二、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与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6.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才引智公告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商丘人事考试网(***)、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省招才引智大会期间现场报名):考生可查询《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在大会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qysrsk3660067@***,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7日08:00--9月15日18:00。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张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段的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任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
(6)本人相关业绩和奖励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现场报名人员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按照顺序放在文件袋内,该文件袋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网上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该压缩文件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
(三)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结果将在商丘人事考试网、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予以公示。
(四)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对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报考人员按照“一事一议”特别办法确定聘用人员;对报名人数较多、竞争性强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有关专业增加才艺展示环节,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专业基本技能、教育教学能力等。
(五)体检和考察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与政审。
出现自愿放弃或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应聘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拟招聘岗位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商丘人事考试网和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六)公示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丘人事考试网和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在校工作期间,校方可根据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2.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应在聘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学校解除聘用。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商丘人事考试网和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有关招聘事项的通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学校无关。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进行,由学校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0-3660067(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0-3668809(校纪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5:00-18:00